Home 學術教育 【防微杜漸、去蕪存菁、未雨綢繆】學者質疑及示警《AI基本法》不能只談創新

【防微杜漸、去蕪存菁、未雨綢繆】學者質疑及示警《AI基本法》不能只談創新

【記者  林進中 周志杰/高雄報導】

AI立法熱潮下的冷思考,學界質疑《AI基本法》價值真空

在政府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產業、力拚成為亞太AI重鎮之際,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草案卻在學界掀起一波冷靜而尖銳的反思聲浪。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,近日於新書《法政策分析之理論與方法》中直指該草案存在「價值隱匿」的結構性問題,質疑其表面擁抱創新,實則可能讓本土產業與文化主體性在制度設計中悄然退場。

《法律修辭的中立幻象,AI立法誰得利誰承擔》

廖義銘教授指出,《AI基本法》草案大量使用「促進創新」、「提升國際競爭力」等正向語言,卻刻意迴避關鍵政策選擇。他強調,法律語言並非天然中立,當法案未清楚說明保護對象與成本承擔者,實質上已做出價值取捨。在草案內容中,對於本土語言資料庫、學術資料與文化素材的保護機制著墨有限,亦未建立國際科技巨頭使用台灣資料的明確授權、回饋與限制制度。這類「制度沉默」,在法律上等同默許強勢者取用公共資源,卻將長期風險轉嫁給本土產業與學術體系。

廖教授直言,若立法者未正視資料主權與文化資產的戰略價值,台灣未來恐將陷入「以自身資料培養競爭對手」的結構困境。

《不是技術落後,而是價值選擇失語》

針對外界常將問題歸因於「法規不夠完整」或「技術發展過快」,《當代法律雜誌》執行長廖宏偉在新書座談中提出不同觀點。他指出,台灣當前真正的困境,不在於是否修法,而在於政策討論缺乏問題導向的價值辨識。他分析,近年政策制定過度依賴「立法即解方」的思維,忽略制度背後的價值排序與社會需求,導致法律成為包裝決策的工具,而非公共辯論的平台。此一現象在AI政策中尤為明顯,科技發展的速度反而掩蓋了文化、產業與民主治理的深層問題。

廖教授也強調,AI基本法不該只是產業促進法,更應是一部界定國家利益、文化主體性與資料治理原則的憲章型法律。

讓法律說出真話,AI治理需回到公共價值

廖義銘教授的新書,為當前AI立法熱潮注入一股必要的冷靜力量。透過法政策分析的視角,他提醒社會正視法律文本中的沉默與偏向,重新思考制度背後的價值選擇。《AI基本法》或許只是起點,真正的關鍵,在於台灣是否能建立一套兼顧創新、主權與公共利益的AI治理框架,讓科技發展不再成為「國王的新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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