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 周志杰 林進中/高雄報導】
《苓雅分局檢視影片,釐清五福一路交通違規事實》
近期網路上流傳一段高雄市五福一路路口的行車影片,引起部分民眾熱議與討論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主動檢視相關影像後發出新聞資料,釐清案發經過與違規要件判斷。警方表示,此案並未接獲報案,但影像中汽車駕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,可能構成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違規,將依法處罰。警方同時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號誌與標誌標線,確保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。
《畫面研判初步,號誌違規情勢明確》
高雄市苓雅分局指出,經比對影片畫面,該案車輛由中正二路西向東行駛,行經中正路與五福一路路口時,因號誌燈號轉換而臨時停等,但在號誌變動與路權義務上,駕駛未能遵守交通號誌指示行車。警方依據現有影像事證,初步認定汽車駕駛人的行為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:「駕駛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」。
該條例規範,汽車駕駛人如未依交通號誌指示行駛,依法可處 新臺幣900元以上、1,800元以下罰鍰。苓雅分局強調,此違規屬於相對明確的號誌違反情況,警方將依法裁罰並記錄違規行為,而未來若有涉及報案或行車糾紛案件,也將依現場證據辦理。
此外,警方指出網路影片常缺乏拍攝角度與背景資料,若僅以短片判斷責任,可能忽略其他關鍵因素,因此本次主動檢視影片,是基於維護公共安全與透明公開的立場,並非依片段討論定案。
《號誌遵循是安全根基,守規才能避免風險》
道路交通管理的首要原則,是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,而交通號誌扮演著「秩序引導」的關鍵角色,是行車安全的重要依據。交通專家指出,號誌設計除了考量車流與人流的交織,更是避免交叉方向衝突、確保步行者、機車與汽車自他車道行進時的法律基礎。
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駕駛人未依標誌、標線與號誌指示行駛,不僅是違規行為,亦可能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。例如紅燈右轉、綠燈不停看停等情況,若未遵守號誌指示,除依法處罰外,也可能在未來涉及保險理賠或交通肇事鑑定時被視為責任因素。
警方提示,用路人應在路口前提前判讀路況,當號誌由綠燈轉為黃燈或紅燈時,務必減速停等;即便是等待訊號變化,也是對他車、自行車與行人安全的一種尊重。
《主動宣導與執法並行,提升用路安全意識》
苓雅分局指出,對於像這樣的號誌違規案件,警方一般均依法裁罰並記錄違規紀錄,但更重視的是 用路人的安全意識培養。警方在處理違規之外,將持續透過交通安全宣導、校園講習、社區宣教及交通研習等方式,提醒駕駛人認識號誌規則與行車守則。
交通安全推廣不僅限於罰鍰警告,更在於讓駕駛人能在多變的路況中保持耐心與守法習慣,把守交通規則視為尊重他人生命的基本原則。苓雅分局並提醒,未來將加強科技執法與人工守望並行,引導違規駕駛改善行為,降低事故發生率。此外,警方也呼籲社群媒體使用者,在分享行車影片時應謹慎,避免以片段推論責任,造成沒有經過查證的錯誤解讀。若民眾目擊違規情形,仍應向警方報案或利用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協助取證,讓交通監督具法律效力。
遵規守序,行的安全才安心
案「五福一路交通違規」經警方主動檢視網路影片內容後,依照交通號誌違規的事實,依法宣告違規處罰意見並呼籲交通守法。警方強調,交通號誌是行車安全的根基,唯有用路人共同遵守,才能降低事故風險、保護自身與他人安全。未來警方將持續以執法與教育並行的方式,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,讓道路更安全、更和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