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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昨通過「提升消防救災安全精進方案」,包括擴大導入無人機、救災機器人等計畫,總經費260億元;政院也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明定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,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,並新增「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」,各消防機關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如有違規,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,將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。
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的談話表示,「消防安全,生命至上」是政府施政的核心價值,政院已核定22項中程計畫,包含科技救災及購置新式救災車輛及裝備器材,皆可提升勤務安全、強化救災量能。
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馮俊益說,將推動「強公安、保職安、增人力、添裝備、汰車輛、優廳舍、精訓練」7大消防政策、擴增消防訓練中心容訓量達1300名。預計至明年為止,將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充實紅外線熱顯像無人機88組、救災機器人88台與消防人員裝備5萬餘套;持續汰換消防車346輛,充實特殊消防車輛181輛等。
內政部宣布月底成立部級「警消勤務安全促進與事件調查會」,舉行第一次會議。部長劉世芳說出,將透過相關機制逐步改善基層人員執勤、訓練等制度,提升第一線人員權益及安全。